释义 |
法律分析: 1、赠与人必须是房地产的拥有人,同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赠与的房地产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产权纠纷3、赠与人和受增人均属自愿,有书面赠与协议(合同),并办理公证4、房地产赠与必须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审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5、受增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缴纳税、费6、不得为逃避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如债务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等而设定赠与不得为规避法规管理,如缴纳税费等而设立赠与。总之,房地产赠与不得危害公共利益和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法通则干问题的意见》 第一百二十八条条 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与房屋,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成立办理过户手续,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有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