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如何才能离婚 |
释义 | 一、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如何才能离婚 1、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的,如果有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法院调解无效之后会判决准予离婚。一方有家暴情节的,或者有与他人同居情形的,法院会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去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三、被起诉离婚应该怎么做 1、被起诉离婚应积极应诉,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那么可以协议离婚,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另一方也可以诉讼离婚。 2、在诉讼离婚的情况下,只要法官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不适合继续共同生活的,就会判决离婚。 3、不愿意离婚的要积极主张夫妻感情没有破裂的事实和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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