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离婚对方不同意应该如何处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诉讼离婚都是因为一方坚持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 因为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只有在双方都同意离婚的情况下, 才有可能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协议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协议离婚,领取离婚证。 对方不同意的情况下,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在离婚诉讼中,如果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 人民法院需要根据双方感情是否破裂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在法律上,如果能够提供以下证据,则可以认定双方感情已经破裂。 包括:证明对方与婚外异性,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构成重婚的证据、 对方与婚外异性同居持续三个月以上的证据、 对方对配偶实施家庭暴力的证据、 对方有虐待、遗弃老人或者小孩等家庭成员的证据、 对方有赌博或者吸毒等不良嗜好,并且经公安机关处罚 或采取其他措施后,仍然屡教不改的证据、 双方在离婚诉讼前,因为感情不和,分居已经超过两年的证据等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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