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房产证法院怎么执行 |
释义 | 没房产证的房屋法院同样可以执行,可以将房屋进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但需要告知买受人该房屋没房产证,无法办理房产证的真实情况和相应的法律后果。 一、被告人有房产能执行吗 被告人有房产是否能执行视情况而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如果被告人只有一套房产,人民法院可以进行查封,但不得拍卖或者处置。 二、镇上自建房可以买卖吗 镇上自建房是否可以买卖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镇上的自建房有房产证可以买卖,没有的不可以买卖。有国有土地使用证没房产证的自建房是不能买的。国有土地上的自建房应当经过当地房管部门批准建造,并领取房产证后,才能买卖。如果要想买有国有土地使用证没房产证的自建房,应当先去办理房产证,再过户给买家即可。只要土地的使用权证不是农村宅基地性质,有土地出让收费凭证,在上面建设的房屋,并办理了房屋产权证的,就可以进行交易的。 三、购房合同无效是什么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购房合同无效: 1.开发商违反法律法规。 2.开发商存在欺诈、胁迫购房者签订合同的。 3.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买房再次抵押的。 4.出卖方原因导致无法办理房产证的。 5.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 6.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第二条 人民法院对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居住的房屋,在裁定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后,应当给予被执行人六个月的宽限期。在此期限内,被执行人应当主动腾空房屋,人民法院不得强制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迁出该房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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