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人跑了应该怎么做 |
释义 | 可以委托律师或自己查找,借款人是否有工作单位,是否有车辆、房产等财产,或者找其家属来进行协商。 如果其确有财产或工作单位,当事人可以向借款人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可以在缺席审判后作出公告送达,后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如果借款人有单位的话,工资就属于其他可供财产,法院就可以在其工资中将欠款扣除。 一、宣告失踪的撤销的条件是什么 (1)有失踪人重新出现或知道其下落的事实。如果失踪人回到住所、居所、工作单位,或者其近亲属、关系密切的其他亲戚、朋友以各种方式知道了真实下落,失踪人就可以重新亲自处理民事关系,或者授权其他人处理。这样,失踪人就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民事活动,不需要财产代管人帮助处理债权债务关系。 (2)失踪人本人或利害关系人向法院提出撤销宣告失踪的申请。失踪人重新出现后,有权向法院提出撤销申请,也可以委托其他人代为申请。失踪人的利害关系人,即失踪人的近亲属、与失踪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如果失踪人本人及其近亲属都不提出撤销申请,法院不能主动撤销作出的失踪宣告,虽然本人已经出现,在法律上,该人仍然是失踪人,不能亲自参加民事活动。 (3)法院作出撤销失踪宣告的判决。作出撤销判决的法院应是作出宣告失踪判决的法院。法院在对失踪人重新出现或知道其下落的事实进行核实后,作出撤销宣告失踪的判决。 宣告失踪的判决撤销后,财产代管人的身份也就没有了,财产代管人应将管理的财产移交给本人,并汇报与财产有关的民事活动。因财产代管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给本人造成的损失,财产代管人应当赔偿。 二、欠钱不还属于什么案件 欠钱不还是经济纠纷类案件,归民事诉讼管理,可以拿着借条或欠款合同到法院起诉。但是欠款人有资金和能力还钱,却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拒不履行,这构成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就属于刑事案件了,会被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等等。 对于经济纠纷类案件,如果借款人欠款不还,债权人最好尽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换钱。起诉后可以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就是将对方的账户、房子、车等财产查封上,避免出现债务人转移财产的情况,胜诉后借款人仍不愿意还钱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强制措施是债务人尽快还清欠款。债权人可以携带身份证、起诉状及副本、比如借条、欠款合同等能够证明双方之间债务关系的证据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法院立案。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会在七天内立案。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天内仍然没有还清欠款,或者未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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