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虚假出资?虚假出资如何认定? |
释义 | 虚假出资是指股东在公司设立时表面上出资但实际未出资的行为,其认定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如虚假的银行进账单、实物投资手续等。对于存在虚假出资嫌疑的公司股东,可以要求其提供证据来证明实际出资情况,并以此为基础追究其对公司的债务责任。 法律分析 什么是虚假出资?虚假出资如何认定?问:我单位向某公司出售了一批钢材,货款共计110万元,尾款30万元一直未付。目前,发现该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该公司注册资金500万元,共有四个自然人股东。我们怀疑四个自然人股东有虚假出资的嫌疑?请问:什么是虚假出资,虚假出资如何认定? 宋先生2008年11月1日答:所谓虚假出资,是指股东表面上出资而实际未出资,其本质特征之一是股东设立公司时为了应付验资,未实际出资也未能证明验资后将款项转入公司账户,公司未实际使用出资款项进行经营的行为,其本质特征是股东未支付相应对价而取得公司股权。出资是股东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设立协议向公司交付财产的行为,是股东最重要、最基本的义务,也是形成公司财产的基础。股东应按照《公司法》规定和公司章程约定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向公司履行出资义务,缴纳出资,否则构成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 实践中,虚假出资主要有以下表现形式: 1、以无实际现金或高于实际现金的虚假的银行进账单、对账单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 2、以虚假的实物投资手续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 3、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但未办理财产转移手续; 4、股东设立公司时,为了应付验资,将款项短期转入公司账户后又立即转出,公司未实际使用该项款项进行经营; 5、未对投入的净资产进行审计,仅以投资者提供的少记负债高估资产的会计报表验资。您单位可以在拿出股东出资虚假的初步证据后,以股东为被告,要求股东对虚假出资进行举证,对欠您单位的债务承担举证责任。 结语 虚假出资是指股东表面上出资而实际未出资,未支付相应对价而取得公司股权。虚假出资的认定可以通过以下方式:1)以虚假的银行进账单、对账单等骗取验资报告;2)以虚假的实物投资手续骗取验资报告;3)未办理财产转移手续而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4)短期转入公司账户后立即转出未实际使用的款项;5)未对投入的净资产进行审计的高估资产的会计报表验资。您单位可以拿出初步证据后要求股东举证,对虚假出资进行举证责任,以追求欠款的履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章 申请和受理 第二节 受理 第二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九章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破产案件审理程序,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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