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建立药品购进记录怎么处罚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构成未建立药品的购进验收记录及未组织接触药品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的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三十四条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必须从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 ”这是药品管理法律对“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的禁止性规定。. 但实践中,一些零售药店并非是从没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而是其在执法人员检查时不能提供所购药品的合法票据,或是不能在监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出示合法票据,此时大多数执法人员都是按“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给予了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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