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结婚证必须迁女方户口吗? |
释义 | 办结婚证不需要迁女方的户口,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即可。 一、跨省办理结婚证需要哪些证件和证明 跨省办结婚证需要的证件包括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属于内地居民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二、老年人补办结婚证需要哪些手续 老年人补办结婚证需要的手续如下: 1、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2、填写或者打印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并由当事人签字确认; 3、填写并打印补发婚姻登记证审查处理表和婚姻登记证; 4、婚姻登记机关发放新的结婚证。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三、补办结婚证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我国法律规定,结婚证丢了一本是可以补办的。 补办结婚证的手续是: 1、近两年登记结婚的夫妻,档案还存在各区县的婚姻登记处,补办人只要带上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合影再到初次领证处补办,当天即可拿到新证。 2、登记结婚已经超过两年的夫妻想要补办结婚证,则需要到各区县档案馆查出登记材料,复印后再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照片到当地婚姻登记处补办结婚证即可,当天就可拿到新证。 3、双方当事人可以到原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也可以到现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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