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证的办理是,夫妻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应当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对离婚的事项以及意愿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放离婚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