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协议公证之后,当事人双方还是可以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对原来的协议进行变更、补充甚至取消,但是必须对该变更重新办理公证。经过公证的协议可以撤销,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另外,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的内容有争议的,可以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八条、第三十六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