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一方死后财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配偶去世,其存款如果属于共同财产,应当将其中的一半分割出来作出遗产来分配,有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约定来分配;无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的,一般由配偶、子女、父母均等分配,但各继承人协商一致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 综上所述,夫妻一方死后,留有遗嘱的由遗嘱中的继承人继承,没有遗嘱的其个人合法财产由其配偶、子女、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进行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进行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