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庭审准备。包括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告知案由、是否公开处理审理以及不公开审理理由、适用程序、合议庭组成、公诉人、辩护人、书记员、鉴定人名单、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 (2)调查阶段。调查阶段是庭审的重要环节,法官要充分尊重当事人的诉权,当庭通过审查双方的事实和证据,得出初步结论。 (3)辩论阶段。庭审的最精彩之处应当体现在辩论程序中,通过双方以及代理人围绕案件争执的焦点和法律具体适用的辩论意见,促使法官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准确适用法律。 (4)裁判阶段。经过庭审调查、辩论后,独任法官或合议庭应当根据查明的事实,作出相应的裁判结论。 需要明确的是,我国的司法审理程序一般是以公开为前提的,只有在特殊的案件审理过程中,涉及到保护国家秘密,或者法律中规定的其它情况时,才进行不公开审理,目的也是在于相关案件的不便于公开审理。但是在审理过程中,也是需要按照相关规定的法律程序来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