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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拿到开庭通知书后需要做什么
释义
    法律分析:如果你是原告的话,应该是提交了相关证据才成功立案的,这个通知的意思是如果有新证据需要在举证期间提供,否则承担不利后果,所谓的不利后果即该证据不被采纳。但实际上就算当庭提交,一般也会采纳,因为上述规定有个例外,对案件事实的认定有实质性影响的证据,即使超过举证期限,也应当质证。结论是,如果有新证据,可以开庭时提交。因为所有证据都有可能影响到案件的事实认定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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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6 14:3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