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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维修基金使用范围及程序是什么
释义
    很多业主交了房屋维修基金,然后再也没用过,自己的钱为什么不能用呢?房屋维修基金使用流程是什么呢?海南由于自己的特殊性申请到底难在哪?
    一、维修基金使用范围主要包括小区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具体来讲,公共部位指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的车场或者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
    二、维修基金的使用程序
    1、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
    (1)物业服务企业根据拟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情况提出使用建议;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由相关业主提出合理化使用建议;
    (2)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
    (3)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组织实施维修基金使用方案;
    (4)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持相关材料,向所在地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列支;
    (5)建设主管部门经过审核同意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通知;
    (6)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到维修单位。
    2、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后
    (1)物业服务企业提出维修基金使用方案,该方案应当包括拟维修和更新、改造的项目、费用预算、支出范围、有可能发生危及房屋安全等紧急情况以及其他需临时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情况的处置办法等;
    (2)业主大会依法通过该维修基金使用方案;
    (3)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实施使用方案;
    (4)物业服务企业持有关材料向业主委员会提出列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5)业主委员会依据使用方案审核同意并报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建设主管部门发现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使用方案的当责令改正;
    (6)业主委员会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
    (7)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另外,维修基金是由该物业内的业主共同筹集,业主按照缴纳比例享有维修基金的所有权,但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单个业主不得向银行提取自己所有的维修基金部分。维修基金与具体房屋相结合,随房屋存在而存在、灭失而灭失,不因具体业主的变更而变化,因房屋产权变更成为新业主时,维修基金也应经旧业主更名为新业主名下
    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为啥难
    1、按照条例规定,要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由于海南“候鸟”型小区较多,两个“2/3”的规定在实际操作中难以达到。
    2、大多数住宅小区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届满后没有改选,无法召开业主大会动用专项维修资金。
    3、一些业主对公共设施或共用部位的维修、更新、改造的态度是事不关己,漠不关心;
    4、审批程序时间长,使用项目不够明确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一、《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共用部位是指住宅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设备是指住宅小区或单幢住宅内,建设费用已分摊进入住房销售价格的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照明、锅炉、暖气线路、煤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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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18:3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