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团员证在档案袋里怎么拿出来 |
释义 | 团员证在档案袋里需要到人才中心说明情况并申请,在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才将证件拿出来。 团员证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团籍的证明,封面为墨绿色,象征着青春和朝气蓬勃的青年运动;封面上方印有红色烫金团徽,象征着共青团是团结教育青年的核心。 实行团员证制度是新时期共青团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初期,一些基层团组织为了加强对外出流动团员的管理,自行设计了团员卡片,注明团员姓名和团内职务,为他们外出时参加团的活动提供方便。 1984年,全团基层工作会议总结了基层的做法和经验,决定在全团试行“临时外出团员证”制度,规定流动团员可以持证参加所到地区团组织的活动,接受当地团组织管理。 1985年4月,深圳市第一次团代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正式试行团员证。试行结果,这项制度对于改革开放条件下加强团员管理,促进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是行之有效的。1986年广东全省范围内试行团员证制度,到年底共有279万名团员领取团员证,占全省团员总数的97%。1987年,团员证试行范围进一步扩大到全国,使团员证制度在更大范围内得到验证,并进一步完善了团员证管理的配套措施。 1988年5月8日,在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正式通过《关于团员证制度的决议》,决定在全团实行团员证制度。团员证制度的实行,有助于使团员与组织保持一种有形联系;逐步形成科学的团员管理机制;有助于增强团员意识,督促和保障团员履行义务,行使民主权利;有助于加强团组织之间的广泛联系和协作,促进团的工作社会化,是完善健全基层团组织的重要措施。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证管理暂行条例》 第十一条 团员证是团员组织关系的凭证。在全国范围内,各机关、企事业、乡(镇)、学校等基层团委及地方各级团委,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均可以通过团员证直接相互转接团员组织关系。在县级行政区域内,基层独立团支部,团总支均可通过团员证相互转接组织关系。 第十二条 团员在工作、学习单位或居住地区变更时,须持团员证及时转接组织关系。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超过半年未转接组织关系的,应按自行脱团处理。 第三十七条 团员遗失团员证,应及时报告团的组织,在确认无法找回时,由团的基层委员会办理补发手续,并在新证备注栏内加以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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