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房子有产权嘛? |
释义 | 一、农村房屋有产权证吗? 农村房屋有产权证。根据《土地法》的规定,农村的宅基地审批权在县级人民政府,因此,只有经过县级政府批准并颁发了宅基地使用权证,才能依法领取房屋产权证。农村的住宅房虽然使用的农村集体土地,但在只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批准的宅基地上建筑的房屋是非法占地,不能领到房屋产权证,在自留地、承包地里自建的房则更不能领取到房屋产权证了。 二、农村房屋产权证有什么用? 有了农村房屋产权证最主要的就是能证明房子是自己的,对房屋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还可以进行抵押贷款,房屋转让。而且,现在实行的住房制度改革、旧城改造、房屋拆迁,以及民事纠纷中的分家产、继承、赠与,权属等,都需要房产证等资料来作为依据。 比如,在拆迁的时候,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分为地上建筑物补偿和宅基地赔偿。如果没有房屋产权证等资料的话,就不能确定有效面积的土地补偿,也就没有了最基本的保障。若没有的可按照下面的步骤办理: 1、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 2、村委会审核同意,签字盖章。 3、向乡建办提出申请。 4、乡建办工作人员实地查看,同意建房。 5、到乡建办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 6、经乡建办签字同意。 7、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核实同意。 8、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 9、建房户领取产权证。 法律依据: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第十九条规定,4种情况不动产登记单位可以到现场进行实地查看。 ①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 ②在建建筑物抵押登记。 ③因不动产灭失导致的注销登记。 ④不动产登记机构认为需要实地查看的其他情形。 因此,对于第一次办理产权的话,不动产登记相关部门会到现场进行实地查看,查验登记的产权和实际情况是否一致,如果一致符合条件就办理不动产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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