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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怎样构成环境污染罪?
释义
    法律分析:
    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和大气排放危险废物,造成环境污染,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
    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
    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这种过失,是指行为人对造成环境污染,致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严重后果的心理态度而言,行为人对这种事故及严重后果本应当预见,但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已预见到但轻信能够避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八条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二)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三)致使大量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四)致使多人重伤、严重疾病,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死亡的。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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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8:5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