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遗留房产新规定 |
释义 | 父母遗留房产的新规定是房产继承不是必须通过遗嘱的公证才具有法律效力;父母可以依法订立信托遗嘱,此外新规定还规定了继承宽恕制度,对曾丧失继承权但悔过自新的子女,父母可以重新决定将财产分配给该子女。 一、房产继承人顺序是谁 房产继承人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以及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重要赡养义务的,代位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继承的适用范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2、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3、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4、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5、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二、遗产继承新规范 遗产继承新规范如下: 1、增加了2种合法有效的立遗嘱方式,录像遗嘱和打印遗嘱; 2、为了争父母的房产,有些子女会选择一些极端的手段,强迫父母按照子女自己的意愿订立遗嘱,为了防止这种事情发生,增加了规定必须有2名见证人在场才行,确保遗嘱出自老人内心的真实意愿。另外,当继承人做错事后又悔改了,得到了被继承人的谅解和宽恕,正常的家庭关系得到修复,法律就会恢复其继承权,这就是继承“宽恕制度”。 三、房产继承怎么样分割 房产继承的分割方式如下: 1、房产继承时,首先看被继承人是否留有遗嘱,或者是否与他人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 2、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应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分割房产; 3、如果没有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则应按法定继承方式分割房产,原则上由被继承人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即配偶、子女、父母,均等分割房产份额。 房产继承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房产继承应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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