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在继承中,过继子女和收养子女虽然都属于非生物学意义上的子女,但在法律上存在不同的要求和权益。 首先,过继子女必须经过法定的过继程序,并被法院认定为合法的继承人。而收养子女则需要经过收养程序,并被法院判决收养关系成立。 其次,过继子女在继承时享有与生育子女相同的权益,包括继承父母的全部遗产,并被视为遗产平分的继承人。而收养子女则只有在收养父母没有生育子女的情况下,才能继承收养父母的全部遗产。 最后,过继子女的继承权不受收养子女的影响,而收养子女的继承权则可能受到生育子女的影响。如果收养父母同时有生育子女,收养子女只能继承收养父母遗产的一部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五条:“过继的子女,与生育的子女一视同仁。”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二十五条:“收养关系成立,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的亲属关系,应当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消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