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租期到期后,房屋内的固定装置归属问题是租赁关系中的重要问题。根据法律规定,租赁双方应依法处理。如果双方未达成一致,应依法处理。 法律依据: 1.《合同法》第一百零三条:合同期限届满,未经续订或者终止的,当事人可以协商续订或者终止,也可以继续履行合同。 2.《民法典》第七百六十二条:租赁期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但是合同另有约定或者当事人另有协议的除外。 3.《物权法》第三十一条:租赁的标的物为不动产的,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改变建筑物或者其他固定设施,不得要求业主支付增值部分的报酬,但是有关增加物的价值的部分,业主应当按照合理的标准支付报酬。 结论:在租期到期后,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包括房屋内的固定装置。如果固定装置是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改变建筑物或者其他固定设施的,业主应当按照合理的标准支付报酬。双方应依法协商解决归属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