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什么证据可以证明被迫辞职? |
释义 | 证明被迫辞职的证据主要是辞职时的相关录音录像、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 可以使是工作时的绩效考评,工作的一些量化的指标,公司同事的证人证言等都可以证明其是被迫辞职的。当发生劳动争议时,当事人要积极提供以上证据,积极维护自己的权利。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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