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判缓刑后可否当公司法人代表 |
释义 | 一、缓刑人员是否可以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1、缓刑人员是否可以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还得看被判缓刑的人犯的是什么罪。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二、不得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人有哪些 1、因违法经营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原法定代表人,自决定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满三年的; 2、因经营管理不善被依法撤销或宣告破产的企业的负有主要责任的法定代表人,自核准注销登记之日起未满三年的; 3、刑满释放、假释或缓刑考验期满和解除劳教人员,自刑满释放、考验期满或解除劳教之日起未满三年的; 4、因从事违法活动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 5、各级机关(包括党的机关、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在职干部和军队在职现役军人; 6、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能担任企业领导职务的。 该内容由 于恒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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