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宁德临时行驶车号牌核发什么时间办 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冬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宁德临时行驶车号牌核发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3、属于未销售的和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4、属于购买、调拨、赠予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来历证明,以及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5、属于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还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6、属于委托代理人(或本单位工作人员)代理的,还应提交机动车业务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三、宁德临时行驶车号牌核发的设定依据是什么 1.《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2.《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四十五条: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一)未销售的; (二)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 (三)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 (四)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