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戒免是什么处分,有啥影响 |
释义 | 诫免处分是类似于警告的告诫式谈话,即由上级领导或者纪检人员对接近违规犯错误者进行善意劝告、以免被告诫者犯错误的意思。主要是对有轻微违纪行为或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进行谈话、诫勉教育,达到提前打招呼、及时提醒、教育挽救的目的。诫勉处分要严格要求,指出其存在问题,分清是非责任,督促整改,帮助其吸取教训,防微杜渐,使谈话对象少犯或不犯错误。 诫勉谈话属于行政处分中的警告。 行政处分的种类有六种,从轻到重依次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其中警告,有提醒注意、不致再犯的意思,属于申诫处分。它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由处分机关选择适用。警告一般适用于轻微的行政违法行为,是行政处分中最轻的一种。 法律依据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三十三条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受撤职处分的,同时降低级别和职务工资。 受行政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除受警告以外的行政处分的,并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根据《实施细则》第十九条,“受到诫勉的领导干部,取消当年年度考核、本任期考核评优和各类先进的资格,六个月内不得提拔或者重用”,以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第六条,“受到诫勉处理的,半年内不得提拔或者进一步使用”,诫勉的影响期为六个月(半年)。《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对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第二十一条也规定,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不得晋升职级。这些党内法规,进一步明确了诫勉对于被诫勉人员的影响内容。据此,纪检监察机关作出诫勉决定,应当抄送被诫勉人员所在单位和有关组织部门,由有关单位在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或公务员职级晋升、评优评先等方面执行六个月的影响期。 关于诫勉影响期的起算时间,无论是诫勉谈话还是书面诫勉,应当以诫勉的处理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最终审批之日起计算,而不是实际执行的日期或者其他日期。关于被诫勉人员在诫勉影响期内,因其他违纪违法行为又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影响期如何执行的问题比较复杂,目前还没有相应规定。我们研究认为,诫勉对于被诫勉人员的影响与党纪政务处分对于被处分人的影响是不同的,党纪政务处分的影响期涉及处分决定执行后在影响期内被处分人的年度考核、职务以及工资级别晋升等内容,诫勉影响期仅涉及选拔任用、职级晋升和评优评先等内容,所以不能随意扩大或延长党纪政务处分对于被处分人的影响期,即不能将二者简单相加后执行。对此问题的处理,建议参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第六条,“领导干部因违反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受到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的,其影响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受到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的原则,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吸收诫勉影响期,对于诫勉未执行完的影响期不再执行,仅执行新的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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