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技巧有哪些 |
释义 | 主要有两个: 1、充足有力的证据。 2、思维客观、逻辑严谨的语言表达能力。思维客观、逻辑严谨的语言表达能力在诉讼答辩中具有重要作用。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什么情形才能多分财产? 如下情形可以要求多分财产: (1)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2)对方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对方实施家庭暴力的; (4)对方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什么情形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因如下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这里的损害赔偿包括实际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三、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认定?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司法实践中,一般包含如下情形: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7、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8、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9、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如在离婚案件中,如共同债务认定比较困难,可以让债权人先提前诉讼,如上述债务在婚姻期间产生,法院一般会判决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上述债务。 四、如何全面收集证据? 离婚案件中,举证责任分配是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进行分配。离婚案件中,夫妻感情破裂、涉及婚外情、第三者等一方存在过错的情形的证据相对其他方面证据而言是比较难收集的,常见的证据形式有: 1、经常居住地的邻居、朋友、街道或居委会的证明。 2、手机短信。 3、电子邮件。 4、msn、qq聊天记录。 5、录音录像。 6、传真。 7、书面证据。离婚诉讼中,原告的举证责任是非常重的,所以其实前,建议咨询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组织扎实的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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