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商标注销有什么要求 |
释义 | 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 该内容由 陈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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