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停工员工可以向人力资原部申请填发停工证明书,人力资原部发出的停工证明书只证明停工员工的受雇日期、职位及其停工原因。一般被开除的职工是填发开除证明书而不填发停工证明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九十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也引发了劳动者再次就业应持有停工证明书、原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出具停工证明书的社会议论和呼声。借鉴国际经验,为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和劳动者的权益,本法明确了用人单位应当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的法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