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市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广东省的具体规定,深圳市诈骗罪的量刑数额标准为:5万元以下为"数额较大"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为"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0万元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诈骗案件如何掌握数额标准的答复》第一条 鉴于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相似,法定刑幅度相同,而最高人民法院在1997年刑法修订之后一直未对诈骗罪的数额标准作出解释的实际情况,我省各级人民法院在办理诈骗案件时,对诈骗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参照《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粤高法[2002]87号第21条关于合同诈骗罪的标准执行。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二十一条 关于个人进行合同诈骗犯罪定罪量刑的数额标准。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佛山、中山、东莞、江门市及其所辖市、县、区以5万元以下为"数额较大",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为"数额巨大",50万元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湛江、茂名、惠州、潮州、揭阳、汕尾、梅州、河源、肇庆、韶关、清远、阳江、云浮及其所辖市、县、区以4万元以下为"数额较大",4万元以上不满40万元为"数额巨大",40万元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广州铁路运输各级法院审理犯罪地在广东省内的合同诈骗案件,按照犯罪行为发生地的标准掌握;犯罪地在广东省以外的案件,按照本《意见》第21条第二款的标准掌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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