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 金融诈骗罪 : 集资诈骗罪 、 贷款诈骗罪 、 票据诈骗罪 、 金融凭证诈骗罪 、 信用诈骗罪 、 信用卡诈骗罪 、 有价证券诈骗罪 、 保险诈骗罪 。2、区别: (1)集资诈骗罪:使用诈骗的方式集资,要求是有非法占有的犯罪目的。其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国家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吴英案)。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有死刑 (2)贷款诈骗罪:具体非法占有的目的,诈骗的对象特定:银行或金融机构,骗的是贷款。客体是国家正常的贷款管理秩序和金融机构对所借出资金的所有权。犯罪主体仅限于自然人。 (3)票据诈骗罪: 非法占有为目的 ,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犯罪客体国家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