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大学生集体户口缺失户口簿,如何办理身份证? |
释义 |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在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时,应按规定及时办理。办理期限为六十日,交通不便地区可适当延长至三十日。如公民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可申请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及时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法律分析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拓展延伸 大学生集体户口缺失户口簿,如何办理身份证? - 解决大学生户口簿丢失问题的身份证办理方法 当大学生集体户口缺失户口簿时,需要办理身份证的情况下,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解决问题。首先,联系所在学校的学生工作部门或户籍管理部门,向他们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次,根据学校或户籍管理部门的指导,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学生证、丢失户口簿的证明材料等。然后,根据要求提供照片,并缴纳相关费用。最后,耐心等待办理过程,通常需要一定的时间来完成身份证的办理。在此过程中,与相关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和配合,能够更快地解决问题。记住,及时补办身份证对保障自己的权益非常重要,因此务必尽快办理。 结语 办理居民身份证是公民的一项重要权利,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办理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手续。在正常情况下,公安机关应在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但对于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三十日。如果在办理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公民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具体的办理步骤和要求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对于大学生集体户口缺失户口簿的情况,可以与学校的学生工作部门或户籍管理部门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按照指导办理手续。在办理过程中,与相关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和配合,能够更快地解决问题。记住,及时补办身份证对保障个人权益至关重要,务必尽快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十二条 户口簿、册、表格、证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统一制定式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统筹印刷。 公民领取户口簿和迁移证应当缴纳工本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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