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请问法律规定的如何设立合伙企业? |
释义 | 设立合伙企业的程序: 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委托)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步: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第三步: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具体项目参见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制的《企业登记许可项目目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第四步: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第五步:领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后,按照《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合伙企业能设立分公司吗 合伙企业不能设立分公司,但是合伙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因为合伙企业本身不是公司,所以是不能设立分公司的。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合伙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延伸知识】分公司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所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合同签署后的法律后果由总公司来承担。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十四条规定,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二条,合伙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呢,如何设立有限合伙企业 1、设立主体要件方面, (1)合伙人的组成。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而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且至少应当有一个有限合伙人。(2)合伙人的人数限制。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 2、合伙协议要件方面,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除了具备设立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应当载明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2)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和选择程序; (3)执行事务合伙人权限与违约处理办法; (4)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 (5)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的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责任; (6)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相互转变程序。 3、出资要件方面,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4、名称要件方面,有限合伙企业应当在其名称中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一条,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设立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流程 设立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流程是: 1、提出申请。申请人携带上述材料按以下规定市政务服务大厅工商窗口提出申请; 2、审核兼审批。政务服务大厅业务受理岗对申报纸质材料原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即当场办结; 3、颁证与送达。审核通过的,即颁发《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通知书》。 设立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流程是 设立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流程是: 1.提出申请。申请人携带上述材料按以下规定市政务服务大厅工商窗口提出申请; 2.审核兼审批。政务服务大厅业务受理岗对申报纸质材料原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即当场办结; 3.颁证与送达。审核通过的,即颁发《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通知书》。 如何订立合伙企业合伙协议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十八条规定,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二)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 (三)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四)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五)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六)合伙事务的执行; (七)入伙与退伙; (八)争议解决办法; (九)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十)违约责任。 该内容由 龚迅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