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挪用资金罪的管辖是怎么规定的
释义
    对于涉嫌挪用资金罪的刑事案件,一般由犯罪行为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刑法》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私人转账算不算挪用资金
    从单位账号转账到个人账号,未利用职务便利,未使用资金进行非法经营活动,在三个月内及时归还的,不算挪用资金。如果超过三个月未及时归还,则构成挪用资金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挪用资金罪数额巨大的标准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
    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六百万元以上的认定为数额巨大;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一千万以上的认定为数额巨大。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挪用资金数额较大标准
    挪用本单位资金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
    参考第二百七十二条:
    第二百七十二条【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3 11:4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