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程序简单,只需携带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需提供双方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单位介绍信、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近照、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权益。 法律分析 离婚不需要将户口本的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只需携带相关材料即可。离婚程序如下:首先,双方需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从取得离婚证起,夫妻关系即行消除。申请离婚登记时,当事人应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以下证件和证明: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6、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协议内容应有利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结语 离婚手续简便,只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无需改变户口本婚姻状态。申请离婚需前往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供双方户口证明、身份证、介绍信、结婚证、照片等文件,并提交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合法合规,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权益。从获得离婚证起,夫妻关系即告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