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申办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原籍乡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2、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或出租房内的,应提交户(房)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即可),证件地址与暂住人口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户(房)主应注明办证人实际居住的详细地址;3、申办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黑白照片3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 第六十二条 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