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的贷款房子过户需要哪些手续 |
释义 | 离婚后房产过户有三种情况:1、共同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一方,需共同申请办理夫妻离婚房屋所属权登记手续;2、一方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另一方,需先付清银行贷款;3、共同的按揭房过户给第三人,需还清贷款或由第三人清偿。 法律分析 离婚后贷款房的过户情况大致包括以下三种: 1、将离婚双方共同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原夫妻其中一方。需要离婚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办理夫妻离婚房屋所属权登记手续,将离婚双方的名字登记变更为原夫妻一方,并根据相关规定由被过户方继续缴纳按揭。 2、将离婚双方中的一方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另一方。必须先付清银行贷款。 3、将离婚双方共同的按揭房过户给第三人。离婚双方必须还清银行贷款或者第三人为离婚双方清偿贷款后方能履行相应的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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