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奖励可以复议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不能。行政奖励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为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给予物质或精神鼓励的具体行政行为。 与其他行政行为相比,行政奖励可否行政复议具有以下特征: 1、行政奖励的实施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社会组织; 2、行政奖励的目的在于表彰和鼓励先进,鞭策和推动后进,调动和激发人们的积极性和创 造 性; 3、行政奖励的对象十分广泛; 4、行政奖励的内容是给予奖励者某些物质利益或精神利益,即物质奖励或精神奖励; 5、行政奖励的性质是行政主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赋予受奖励者以奖励性权利的一种无强制执行力的具体行政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十九条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作答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