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自有住房,提供房产证,或者不动产权证明(部分城区如果没有房产证可以提供购房合同和发票)。 2.租房,需要提供租赁合同,还有租房完税证明,以及房东房产证、身份证(部分城区需要提供安全责任书、房东知情同意书)。 3.租住单位公房的,需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加盖公章)和房产证(用途为住宅)复印件(部分城区需要提供工作证明)。 4.租住无房产证的农民房,提供房屋地契证明;建房屋审批证明;村委会开具的,由村委会主任、村党支部书记联合签字的房屋情况证明。以上三种证明之一就可以。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