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形成时间根本鉴定不出来,怎么办? |
释义 | 目前是不能鉴定出借条具体的书写时间的,最多只能鉴定出一个大致的时间,故此在借条之中一般需要写上借款的日期,通常情形下会将此日期认定为是书写借条的日期。若是日期不确定的,主张债权的一方需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一、欠条不能超过几年 欠条不能超过两年。超过2年出借人未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将不再保护。 对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应从出借人主张权利的次日起计算。 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 二、借条没写日期有效吗 借条没有写明还款日期并不影响借条的效力。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无还款日期但借款合同是有效的,不能因为没有约定还款日期就认定无效。 三、借条上面农历日期会影响借条的效力吗 1、借条上面农历日期不会影响借条的效力,借条效力主要受借条的内容、借条上是否有借款人的签名等有关。而采取阳历、阴历书写借款的日期,并不影响借条的效力。 2、有效借条的基本内容由以下几方面组成 (1)债权人的基本信息; (2)债务人的基本信息; (3)借款金额,币种; (4)利息约定; (5)还款时间; (6)违约以及纠纷处理方式; (7)借款日期。 这其中,最主要的内容是债权人的姓名、借款金额、债务人的姓名。只要具备了这几个人信息,债权债务关系成立,借条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当事人之间发生纠纷,借款方可以将借条作为证据提交给法院,向法院主张债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