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申请破产后需要还债,要以公司现有的资产清偿。首先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接着按下列顺序清偿:1、所欠职工的工资甚至包括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规定的应当支付的补偿金;2、欠缴的除前项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税费;3、破产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