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遗赠公证需要哪些文件? |
释义 | 遗赠特征:遗赠是一种要式法律行为,遗赠人不需要征得他人同意,只要用遗嘱表明遗赠意图,死后就发生法律效力。遗赠不得逃避法定义务,但可以附义务。遗赠仅限于财产权利,不能是义务。遗赠具有不可替代性,若受遗赠人先于遗赠人死亡,则遗赠无效。遗赠抚养协议须提供相关证件和材料。 法律分析 遗赠特征 1、遗赠是一种要式法律行为,遗赠必须采取遗嘱的五种法定方式之一。 2、遗赠是单方法律行为,遗赠人不需要征得任何人的同意,只要遗赠人用遗嘱表明了遗赠的意思,在意赠人死亡后,就发生法律效力。 3、遗赠人行使遗赠权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如不得以遗赠方式逃避其应当承担的法定义务,遗赠还必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4、遗赠的标的仅仅是财产上的权利,不能是遗赠人财产中的义务。但遗赠可以附义务,如果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经受益人或其他继承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赠的权利,由提出请求的受益人或其他继承人履行义务,接受遗产。 5、遗赠是遗赠人死亡后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6、接受遗赠的权利人具有不可替代性。如果受遗赠人先于遗赠人死亡,则该遗赠无效。但是,如果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已明确表示接受遗赠,则虽然其在遗产分配前死亡,他接受遗赠的权力可以转移给他的继承人。 要递交的材料 根据《遗赠扶养协议公证细则》第八条申办遗赠抚养协议公证,当事人应向公证处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一)当事人遗赠扶养协议公证申请表; (二)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 (三)扶养人为组织的,应提交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四)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所在单位出具的遗赠人的家庭成员情况证明; (五)遗赠财产清单和所有权证明; (六)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所在单位出具的扶养人的经济情况和家庭成员情况证明; (七)扶养人有配偶的,应提交其配偶同意订立遗赠扶养协议的书面意见; (八)遗赠扶养协议; (九)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相关法律法规: 遗赠抚养协议是指受抚养人(公民)和抚养人之间订立的关于抚养人承担受抚养人的生养死葬义务,受抚养人将自己所有的财产遗赠给抚养人的协议。遗赠抚养协议有两种:一种是公民与公民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另一种是公民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遗赠抚养协议是指遗赠人与抚养人之间为明确相互间遗赠和抚养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 结语 遗赠是一种重要的法律行为,需要遵守法律规定并符合相关要求。遗赠人可以通过遗嘱表明遗赠意愿,而受赠人在遗产分配前明确接受遗赠后具有不可替代性的权利。办理遗赠抚养协议公证时,需要提交一系列相关证件和材料,确保合法有效。遗赠抚养协议是受抚养人和抚养人之间关于承担生养死葬义务和遗赠财产的协议,可以是公民与公民或公民与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签订的。在办理遗赠抚养协议公证时,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二条 遗嘱方式,符合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遗嘱行为地法律的,遗嘱均为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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