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怎么办理 遗产继承公证 (一)填写《公证申请表》 (二)提交证明材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被继承人单位证明内容等相关人的身份信息材材料: 法定继承人 亲自到公证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若是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 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三)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 所有的证明材料齐全了,你就可以将证明材料及有关申请表格交给承办公证员,由承办公证员予以受理。 二、民法典遗产继承需要去公证处吗 民法典对遗嘱继承是否要公证没有作出规定,而公证是属于自愿行为,由继承人决定是否进行公证。 三、遗产继承公证需要哪些资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簿。 4、亲属关系证明。一般由被继承人或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证明,也可以由以上主体所在地公安机关证明。居民可以由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证明。村民可以由村委会和乡(镇)政府证明。 5、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由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 6、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继承的,应当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 7、被继承人父母已经死亡的,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 8、遗嘱继承的,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遗嘱。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八条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