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我认为一人有限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区别主要有: 1、成立形式:前者为非公司制的“企业”,后者为“公司”; 2、对外承担 民事责任 上:前者为以投资人的个人财产对企业 债务承担 无限连带责任 ;后者为以其投资额承担有限责任(除外情形:若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与投资人的个人财产时,投资人也要对 公司债务 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税收方面,前者缴纳 个人所得税 ,后者缴纳企业所得税。 4、适用法律方面:前者为《 个人独资企业法 》,后者适用《 公司法 》及相关配套 法规 ; 5、信用方面:前者信用度要高于后者。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七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八条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