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布局流程合理,有效分区(三区、两道),三区为:污染区、半污染区、清洁区;两道为:医务人员通道、病人通道。2、疑似患者和确诊患者分开隔离安置;疑似患者单间隔离,经确诊的同和病原感染患者可以安置于一室,床间距不少于1m。3、严禁探视。4、医务人员穿戴好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防护服、隔离衣、一次性医用帽子、医用防护口罩、乳胶手套、防水靴套等),严格执行手卫生制度。个人防护用品应定期更换消毒。严重污染时随时更换消毒。5、关闭中央空调,加强开窗通风。每天开窗通风3-4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通风不良病室或无法开窗通风时,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空气消毒机进行空气消毒,每天3-4次,消毒方法参照厂家说明,延长1小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二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 (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 (二)停工、停业、停课; (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 (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 (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上级人民政府接到下级人民政府关于采取前款所列紧急措施的报告时,应当即时作出决定。紧急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