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过户房屋给子女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
释义 | 房产交易手续需由产权人与子女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买方与卖方应协商签订详细合同,明确双方权益、付款方式、产权过户和房屋交付等事项。中介代理的交易需与中介签定居间担保合同。购房者需在办理产权过户前申请银行贷款,并缴纳税费。过户后办理土地证和抵押登记,最后办理房产证。二手房交易需检查中介证件和产权属性。可向相关部门咨询。卖方需提供产权人身份证、房屋证件等材料,买方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买卖合同等材料。 法律分析 应当由产权人与子女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相关手续。确定要购买的房屋后,买方需要与卖方协商、签定合同。在合同中应根据您与卖方协商的内容,详细、清楚地写明买卖双方及有关第三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付款方式、办理产权过户的时间、房屋交付的时间和方法以及安全交易条款,合同中还应明确规定对于违约行为所应承担的责任和发生纠纷后的法律解决途径。由中介公司代理买卖的,买卖双方还应与中介公司签定居间担保合同,并明确中介方应承担的居间担保责任以及中介方在交易过程中应提供的服务内容。该合同在房产交易中心和中介处均可免费领取。在签订合同之后,需申请办理银行按揭贷款的应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前办理银行的申请贷款手续。银行会对交易房产进行评估,以衡定可放贷金额。在银行确定放贷金额并与买方签订合同之后,购房者根据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房价缴纳相应的税费(评估公司可在房产交易中心二楼国税窗口抽签选定),缴税后,买方和房主到房交易中心一楼办理过户事宜,并办理房产证。之后到二楼土管部门办理土地证。领证后,到银行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完毕后银行接收资料录入及发放按揭贷款。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房管所根据房产档案资料核实房屋产权状态是否清晰,在房屋产权状态清晰的情况下,房管所受理办证申请,受理后30个工作日内出证。在进行二手房交易时,需要检查中介的证件、房屋产权属性等方面内容。在办理房产交易手续时,可以向鄞州区住建局房产交易中心等相关部门进行咨询。附:二手房交易的当事人双方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卖方需提供的材料: 1、产权人身份证(非北京户籍人士还应提供暂住证)2、户口本3、房屋所有权证4、原购房发票(复印件)、原购房合同5、共有产权人声明6、结婚证复印件7、产权人印章8、土地使用权证9、已购公有住房、成本价购房、优惠价购房、央产房、经济适用房等房产,出售转让时还应提供相关的审批和申请手续。 10、买卖合同买方需提供的材料:1、买方本人身份证件(非北京户籍人士还应提供暂住证)2、户口本3、本人印章4、外籍人士需提供护照、居留证、工作单位证明5、港、澳、台人士需提供身份证、回乡证、外批单6、买卖合同7、如需要贷款购房,还应提供贷款银行所需的相关手续。 结语 购房交易需要遵循一系列法律程序和合同约定。产权人与子女应前往房产交易中心办理相关手续,与卖方协商并签订详细清晰的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付款方式、产权过户时间、房屋交付方式以及违约责任和法律解决途径。通过中介代理的交易,还需与中介签定居间担保合同。在办理银行贷款前,需完成银行评估和缴税手续。过户后办理土地证和抵押登记,最后通过房管所核实房产清晰并办理房产证。进行二手房交易时,需检查中介证件和房屋产权。在办理交易手续时,可向相关部门咨询。双方需提供身份证明、户口本、印章等材料,贷款购房还需提供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八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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