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执行财产线索提供书怎么写 |
释义 | 执行财产线索提供书 执行申请人:XXX 被执行人:XXX 现申请执行人XXX提供被执行人XXX财产线索,XX系XXXXXX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XXX XXXXXX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XXXXXX 注册资本:XXX万元 法定代表人:XXX 住所地:XXXXXXXXXX 情况说明:执行申请人申请执行事项包括两部分,一是执行代缴的XXX元诉讼费,二是协助履行房屋过户手续。执行申请人不能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或者被执行人财产不足以支付代缴的诉讼费,并不影响房屋过户手续的办理。因此执行申请人请求法官尽快出具协助执行房屋产权过户通知书,以尽早实现执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提交人:XXX 日期:X年X月X日 一、如何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1、当事人主动报告 分为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报告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和被执行人主动报告自己的财产线索。 (1)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申请执行人为了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会尽力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提供给法院。虽然会有诸多不便,但申请执行人在与被执行人进行民事活动中会不同程度的掌握着被执行人财产信息,将这些信息提供给法院,法院可直接展开调查,以便快速查清被执行人的财产。 (2)被执行人主动向法院报告自己的财产线索。 被执行人应如实向法院申报财产,不得隐瞒或提供虚假的材料。包括:工资、现金、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动产、股权和其他投资权益,以及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等。 2、法院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 (1)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了解被执行人的存款及信用信息; (2)向房管部门了解被执行人的房产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等信息; (3)向车管所了解被执行人机动车的信息; (4)向工商登记部门查询被执行人及相关公司、企业登记等信息; (5)向证券公司了解被执行人的股权等信息; (6)向公安户籍部门了解被执行人的家庭及相关信息; (7)向被执行人的工作单位了解其收入、住房公积金等信息; (8)向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等机构及小区居民侧面了解被执行人的收入、生活来源等情况; (9)向其他有关单位、知情人员了解被执行人的财产、社交活动、经营状况等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六项 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属于恶意转移财产。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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