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认定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如下: 1、合同的主体是否适格; 2、房屋本身是否符合出租条件; 3、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 4、登记备案是否完备等。 我国相关法律明确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房屋租赁成为事实之前,应向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登记备案手续。 一、如何避免租房陷阱 首先,要求房东拿出房产证,并查看房产证上产权人的名字和房东的身份证是否一致,以此确定房东是否有权出租该房屋。 如果房产证上还有其他人的名字,即房屋属于共有房屋,则要有全部共有人的书面同意。 其次,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同时,房屋租赁合同应到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否则不能对抗第三人。 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登记可以确保房屋在租赁期间即使卖给他人,承租人仍可继续承租。 避免房屋因权属发生变化而侵害你的权益。 二、民法是否需要转租房屋 对于经营性用房来说,签订、变更、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和承租人应该在30日内带着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而住宅用房,暂可不备案,但为有效保护承租人的权益,最好还是登记备案,否则就可能发生出租人同时将房子租给别人的情况;同样,出租人也面临着承租人非法将房子租给别人的风险。《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条【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对合同效力影响】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三、出租房屋不登记如何处罚 房屋出租不登记的,在主管部门的责令改正限期内,仍然不办理登记的,个人罚款一千元以下。单位罚款一千以上一万元以下。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登记,是房屋租赁的必备程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