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孩子三岁了会给谁? |
释义 | 离婚后,三岁以下的孩子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离婚时,个人财产如婚前财产、人身损害赔偿、遗嘱或赠与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专用生活用品等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孩子的年龄和意愿是法院判决抚养权的重要考虑因素。 法律分析 一、夫妻离婚孩子三岁了会给谁? 三周岁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 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但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6条有明确规定;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主要指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的情况;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其他子女指另一方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五)一方离婚后再婚困难的,可以作为优先因素加以考虑; (六)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协助照顾(外)孙子女; 二、离婚之后哪些财产不能分配? 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进行分配。另外,夫妻中一方因为身体受伤而获得的医疗费、残疾补助费的这一类费用也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规定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也不分配,其他的个人财产如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也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离婚之后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的就不能够进行分配,如一方在婚前就买了车的,该车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孩子的年龄与意愿是人民法院判处抚养权的出发点之一。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一方的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属于个人财产,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对于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三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在考虑抚养权归属时,法院会综合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一百零七条 孤儿或者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由生父母的亲属、朋友抚养;抚养人与被抚养人的关系不适用本章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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