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开除15年员工,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企业违反规定辞退员工,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如果是存在以下情形的,员工即便被公司开除,企业也无需向该名被辞退的员工支付任何的补偿,比如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是员工存在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被辞退员工若存在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这些情形下辞退员工,企业是不用承担赔偿责任的。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