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常州公积金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提取申请条件 |
释义 | 法律分析:申请对象为办理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包括其他产权人及其配偶。申请时无未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公转商”补息贷款。职工每年申请提取一次时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已按借款合同还贷12个月以上;2.有多笔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职工,只能选择其中一笔贷款办理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还商贷,直至还清后方可选择另一笔贷款继续还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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