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住房公积金储存卡;《不动产权证》复印件(现房须提供)或购房合同(期房须提供)原件、《借款合同》原件、上年度还贷明细原件;申请人为借款人配偶的,还需提供证明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提前部分还贷申请提取的,还需提供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或银行)出具的部分还贷凭证原件等资料。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